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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长钰寇玄旭是《北风锁娇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这个故事中“魏伊铃”充分发挥想象,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,以下是内容概括:草原最野狼王x中原落难千金——一朝蒙尘,中原金枝玉叶的李长钰,被贩卖至漠北蛮荒。那夜,泪珠砸进兽皮,也砸乱寇玄旭心头一把野火。他强吻过后扯开绳结,嗤笑她生涩的挣扎:“换气都不会,果真是个雏子。”她颤声亮出身份谈交易:“黄金万两,朝廷诏安。”却被他一言碾碎:“诏书?不如擦屁股的牛皮。”……直到那滚烫大掌捂住她呜咽的唇,“老实点......这是老子,头一回真碰女人。”“李长钰是吧?你赚大了。”从此,草原最强的狼,认死了他的羔羊。【注‼️】*男主糙汉毒舌,恶名在外实则守身如玉*女主黑芝麻汤圆,外表娇弱却内里强韧从掠夺到独占,驯服与被驯服的极致拉扯‼️(不过,究竟是谁驯服谁呢?)#双洁#强制爱...
第30章
这话使他愣了片刻,随即咧嘴笑了,那笑容明朗,露出整齐的白牙,冲淡了他脸上常有的冷峻,竟有种少年般的爽朗和得意。
“放心,”说着大手一伸,将她连人带手里的东西一起揽进怀里,下巴搁在那发顶,“能伤到我的人,还没生出来呢。”
李长钰指尖摩挲着温润的玉镯,忽然轻声开口,“黑熊部这次输了草场财物,死了勇士,真的会甘心么?”
寇玄旭嗤笑,手臂将她圈得更紧:“不甘心又如何?我打服的部落多了去了。”
“打服……”李长钰依偎着他,声音软软,却字字清晰,“就像驯马。抽鞭子,上嚼子,马是怕了,可心里记得疼。哪天你手松了,或是病了老了,它第一个尥蹶子。”
寇玄旭胸膛震动,发出低沉笑声:“那照你说,怎么着?供起来?”
“不是供。”她摇头,发丝蹭过他下颌,“是让马觉得,跟着你有好草吃,有安稳棚子住,别的马厩都比不上。就算松开缰绳,它自己也不愿跑。”
寇玄旭的笑声停了。
他活了二十年,只知道一个道理——草原上,狼王露出獠牙,羊群才会臣服。父亲是这么教的,他是这么做的,也的确打下了一片疆土,让苍狼部的狼旗所向披靡。
脑子里不受控制地翻出一些画面:黑熊部老首领那双浑浊眼睛里深藏的恨意,哈尔巴拉临死前淬毒般的诅咒……
他猛地想起下午料理掉的那几个黑熊部残党。拼死反抗,箭箭都冲着他要害来,哪怕明知必死。那不只是为了给哈尔巴拉报仇,更是因为知道,落在苍狼部手里,他们和他们的家人都不会有好下场。反正都是死,不如搏命。
如果……当时围住他们时,喊一句“只诛首恶,投降不杀”呢?
寇玄旭的手臂紧了紧,将怀里的人圈得更牢。他下巴搁在她发顶,鼻尖萦绕着属于她的香气,奇异地让他躁动的心绪沉淀下来。
“李长钰,你这话,不像临安深闺里的小姐说得出来的。”
李长钰垂下眼睫,避开了他过于锐利的审视:“我爹爹是御史,言官清流,看似超然,实则身处漩涡。家中来往的,谈论的,无非是朝堂制衡,人心向背。听得多了,笨人也该开几分窍。”
她顿了顿,抬眸看他,眼神坦然中带着一丝无奈,“况且,如今我的命拴在你身上,你强,则我或许能安生;你若有恙,或树敌太多,第一个被撕碎的,恐怕就是我。我……怕死,也怕疼。”
这话半真半假,情真意切。
寇玄旭盯着她看了许久,忽然咧开嘴,笑得有点野,又有点欣赏的意味。
“行。”
李长钰醒来时,身边已经空了。寇玄旭习惯早起,或是去驯马,或是带人巡边,极少在她醒时还躺在榻上。
她坐起身,手腕上那枚赤金暖玉镯随着动作滑到小臂处,触感温润。
这时帐帘被掀开,乌玛照常端着热水和干净布巾进来,露出笑容:“醒了?少领主,一早吩咐,让送新衣裳。”
她身后跟着一个年轻侍女,手里捧着几件折叠整齐的衣物,颜色比之前那些更鲜亮,料子也更细软,显然是用了心的。
李长钰**,任由乌玛伺候她梳洗。温热的水扑在脸上,带走最后一丝睡意。
“乌玛嬷嬷,”她擦干脸,状似随意地问,“今天是什么日子了?我在这里,怕是快两个月了吧?”
乌玛正为她梳理长发,闻言顿了顿,用生硬的中原话慢慢道:“按中原的算法……该是,三月初七了。草原上,雪该化尽了。”
三月初七。
李长钰指尖微微一颤。
临安的春天,这时候该是桃红柳绿,细雨如酥。娘亲会在庭院里摆上几盆兰花,爹爹下朝回来,总要先去闻一闻那香气,说能洗去朝堂上的浊气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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