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睁眼!穿成耽美文仙君的恶毒道侣
林见鸦著小说《睁眼!穿成耽美文仙君的恶毒道侣》“林见鸦”的作品之一,于秋闲剑修是书中的主要人物。全文精彩选节:月夜,彗星拖着银尾坠落在一户农家,尾光如刃。“啊!”纱帐内,于秋闲一脚踹在夫君的屁股上。被丹火灼烧的疼,还有手腕上刀割一般的痛,让她惊坐而起。她摸着手腕,借着微弱的月光,看见手腕上凭空多出一道白灰色的细线。细线的颜色很浅,像被一把利刃割破表皮却不见血,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。这个东西,好眼熟……大脑刺痛,部分记忆渐渐复苏。她是个现代人,穿到一本耽美小说里,迷迷糊糊度过凄惨的第一世,现在是第二世。前世。...
来源:cd 主角: 于秋闲,剑修 更新: 2026-08-16 02:01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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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言情《睁眼!穿成耽美文仙君的恶毒道侣》中的主人公是主角于秋闲剑修,编写本书的大神叫做“林见鸦”。更多精彩阅读:月夜,彗星拖着银尾坠落在一户农家,尾光如刃。“啊!”纱帐内,于秋闲一脚踹在夫君的屁股上。被丹火灼烧的疼,还有手腕上刀割一般的痛,让她惊坐而起。她摸着手腕,借着微弱的月光,看见手腕上凭空多出一道白灰色的细线。细线的颜色很浅,像被一把利刃割破表皮却不见血,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。这个东西,好眼熟……大脑刺痛,部分记忆渐渐复苏。她是个现代人,穿到一本耽美小说里,迷迷糊糊度过凄惨的第一世,现在是第二世。前世。...
第1章
月夜,彗星拖着银尾坠落在一户农家,尾光如刃。
“啊!”
纱帐内,于秋闲一脚踹在夫君的**上。
被丹火灼烧的疼,还有手腕上刀割一般的痛,让她惊坐而起。
她摸着手腕,借着微弱的月光,看见手腕上凭空多出一道白灰色的细线。细线的颜色很浅,像被一把利刃割破表皮却不见血,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。
这个东西,好眼熟……
大脑刺痛,部分记忆渐渐复苏。
她是个现代人,穿到一本**小说里,迷迷糊糊度过凄惨的第一世,现在是第二世。
前世。
她捡了个貌美的男人当夫君。
夫君没有记忆,忘了名字。
她便给他赐名二牛,跟她姓。
于二牛是个服务型男人,温柔体贴,长得倍儿帅。
他白天赚钱养家,晚上把她伺候的服服帖帖。
二人和和美美在这个小乡村里过日子。
很快,一个叫谢长生的剑修找上门来。
他说,她夫君是下仙洲四大修仙世家之一陆家的嫡子,陆时芜,是他结过契的道侣。
不儿,没看错的话,他们不是个男人吗?结哪门子契啊?
好吧,又是她见识短浅了。
这**的是本纯爱文!
男人喜欢男人。
异性恋夹缝求生。
总的来说,这个世界是一本巨大的同性恋。
作为一个*g战士,于秋闲得知真相后,瞳孔震颤。
老公是0怎么办?
老公要有新的老公了!
于秋闲恶狠狠地盯着床下一脸懵的夫君。
竖子尔敢!
陆时芜一脸懵,****,扶着腰,从地板站起来。
衣衫滑落肩头,白皙胸膛上几条红色指甲印深深浅浅。
“阿秋,今天白天太累了,晚上没有发挥好,抱歉。”
月光透过窗纸,落在细长的清俊眉目上。
这双漆黑的眼眸带了点点柔润水光,我见犹怜。
白日里温润待人的于郎中到了夜晚就变了一副姿态,惯会勾引女人。
一想到陆时芜也是用这种姿态勾引男人的,于秋闲就恼的不行。
一股无名火在小腹燃起。
“你表现得可太好了!”最后把我丢炼丹炉里烧成灰了,能不好吗?!
陆时芜低头,轻轻一笑,好像领悟到了什么,当即开始宽衣解带。
那衣裳本就穿的松垮,再这样下去立刻就要空无一物。
“停停停!”这又是闹哪样?
于秋闲连忙打住,表情和善,贤者姿态,“无事发生,我刚刚就是在思考,人活着到底有什么意思呢?现在我已经得到了答案。回来睡吧,夫君。”
“睡素的?”
陆时芜似乎有些不可思议。
“那不然?”
于秋闲现在脚很*,很想再踹这个色中饿鬼一脚。
陆时芜遗憾地穿好衣服,侧躺了下来。
以往都是说不够的,今晚怎么这么异常?
莫非……
她在外面有了别人?
有人一夜无眠,有人一觉睡到天亮。
于秋闲是被鸡鸣声吵起的。
和以前一样,贤夫已经做好早饭,在院子里喂鸡。
用过饭后,于秋闲懒洋洋地躺在藤椅上嗑瓜子。
人生无常,大肠包小肠。
芷川陆氏,下仙洲里属数一数二的修仙世家。
陆氏嫡子,传闻中的天才丹修,怀序真君,现在,是她的亲亲老公。
要是没有恢复记忆的话,于秋闲还会继续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捡了个**宜。
原来是个烫手山芋。
为今之计,想保命,得和离。
但……
她摸了摸家里的存款。
“我嘞个空空如也啊。”
在恢复记忆以前,她在书中的人设是好吃懒做、挥金如土。
为了对比主角攻有多美好,作者把一切坏标签都往女配身上堆了。
于秋闲,懒虫一条,生活不能自理,全靠陆时芜养着。
至于陆时芜为什么这么心甘情愿……
是因为当初于秋闲在河边捡到陆时芜后,大言不惭地说,“姐以前是住大宅子的,为了给你凑够买药的钱救你,卖了所有家当,现在只剩下一间小破茅屋了。”
失去记忆的陆时芜,当时感动得不行,立誓要让她过上好日子。
至于后面两个人怎么成夫妻了……
还不是怪这个陆时芜天天在夜晚的时候勾引她!
有时候还白日宣淫。
比如现在。
喂完鸡的陆时芜又去洗了个澡,他慢慢靠近,药草香混合一股潮湿水汽扑面而来。
在藤椅上打瞌睡的于秋闲皱了皱鼻子,睁眼便见一张细眉细眼的俊脸在眼前放大。
“你干嘛?”于秋闲不解风情地推走这张脸。
“不回屋睡吗?”
陆时芜的脸颊被热气蒸腾过,红润润的,水光未褪。
“你穿这么少,我回屋了还得了?”
要是放在以前,她还能配合配合,但现在,她只要一和陆时芜亲近,就会想到谢长生,还有自己被烧死的结局。
胃中一阵翻涌。
于秋闲现在只想学点生活技能,然后赶紧和男主和离跑路。
大概是受了人设剧情之力的影响,她一提到洗衣做饭,脑海里居然没有任何的相关经验和记忆。
该死的“生活不能自理”标签。
她还非要改写了。
“阿秋误会我了。”
陆时芜细长的眼睛弯如新月。
无论遇到什么事,他仿佛永远笑眯眯的。
“天气热,怕娘子在树下热着。”
“厨房里有做好的藕粉丸子,娘子记得吃。”
陆时芜提着药箱出门去了。
于秋闲目送他离开。
丹修大佬哪怕失忆了,也记得一些药草原理,陆时芜当郎中给村民看病,平日里挣的钱几乎全被于秋闲拿来买首饰了。
于秋闲进屋,拉开朱红漆木妆*,里头躺着几支银钗。
村中的女人们大多使用木钗,使用银钗的人家非富即贵。
银钗是要用灵石买的,一支银钗要用掉一颗下品灵石。
一颗下品灵石是寻常人家一个月的口粮,这过于奢靡。
其中一支钗,通体素银素净,钗首缀一枚小巧圆玉,玉泽淡青。
当初赶集的时候,她看见镇上的富家小姐满头珠玉,羡慕得走不动道。
回到家后,陆时芜从袖中取出这支银钗,给了她一个惊喜。
后来,每次赶集,陆时芜都会买礼物回来。
渐渐的,妆*里首饰越来越多。
“不知道这些东西能当多少钱,够不够当我的路费。”
于秋闲把所有首饰打包妥当。
刚坐上毛驴,隔壁老王循声赶来,“于秋闲,于大夫刚出门,你打扮的花枝招展,这是要去哪?该不会是去私会情夫吧?”
村中谁人不知于大夫的贤惠,可惜被于秋闲这个懒女人霸占着。她除了一张脸外,一无是处。
于秋闲嗤嗤笑了两声。
这个王二狗,也是贪图她丈夫美色的死男同之一。
王二**日针对她,造谣她,还经常装病让陆时芜去看,企图制造一点亲密接触来勾引陆时芜。
“你过来点,我告诉你我去找谁,你保证会感兴趣的。”
“你当真要告诉我?”
“我告诉了你,你可别告诉别人。”
“哎,那我保证不会说的。”
王二狗八卦地凑近毛驴。
“啪!”
于秋闲手中的鞭子狠狠一抽驴**。
小毛驴嘶鸣了一声,后脚飞踢。
“哎呦!”
王二狗捂着腹部蹲在地上,神情痛苦,咬牙切齿,“于!秋!闲!”
说话间,又吃了一嘴土。
于秋闲掏掏耳朵,权当没听见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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