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读书简介
季野白玥是古代言情《末日满级大佬,来这世界度假顺便逆袭》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,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,作者“胖胖穷奇要冬眠”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,梗概:末世空间系、雷系双异能大佬,与丧尸王同归于尽后,竟穿进一本七十年代小说里。原著写的是“舔狗不得好死”的虐心剧本——可惜他来了,结局怎么写,可由不得书了。白玥自从下乡遇见季野,整个人都不一样了。她不再唯唯诺诺,不再小心翼翼,命运的走向悄然改道。他们结婚,一起考大学,一起创业,肩并肩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。后来,连国家都记住了这两个名字。——这一世,他护她周全,她陪他走远。末世没能讲完的故事,七十年代,才刚开场。...
第39章
他想起之前看小说的时候,上面写着女主在大山北坡采到一株百年野山参,卖了整整一百二十块钱。
季野当时激动得差点把书撕了,可等他真的站在山里,才发现自己连人参长什么样都不知道。
“算了。”季野拍了拍手上的泥土,目光渐渐坚定,“还是乖乖打猎物吧!”
话音未落,他的身影已经如一道闪电般没入山林。
经过末世三十年的淬炼,他的身体早已不是普通人的层次,脚尖轻点地面,整个人便向前掠出数丈,带起一阵细微的风声。
他的运气确实不错。
没走多远,灌木丛中就惊起两只肥硕的野鸡,羽毛在阳光下闪着油亮的光泽。
季野手腕一翻,两枚石子破空而出,精准地击中野鸡的脑袋。
他走过去,拎起还在微微抽搐的猎物,心念一动,野鸡便消失在他的手掌间。
越往深处走,猎物越多。
几只野兔在蕨类植物间蹦跳,被季野顺手收了;
当他终于走进深山时,竟迎面撞上了一群正在溪边饮水的鹿群。
季野不认识鹿,只觉得它们四肢修长,皮毛光滑,一看就是好肉。
他咧嘴一笑,手中多了一把末世时**的合金**。
“肉啊!都是肉。”他低声呢喃,眼神却亮得惊人。
鹿群察觉到危险想要逃窜,可它们的速度在季野眼里慢得像静止。
他身形一晃,已经出现在鹿群后方,**精准地划过几头鹿的脖颈。
鲜血喷溅的瞬间,**便被他收进了空间。
剩下的鹿惊慌四散,季野杀了三头,就不再追赶,能打到这些已经很满足了。
山林里的光线开始变得昏黄,鸟鸣声渐渐稀落。
季野最后一次清点了空间里的收获:野鸡二十三只,野兔十五只,鹿三头。
他满意地点点头,从中取出一只最肥的野鸡和一只灰毛野兔挂在腰间,剩下的都安安稳稳地躺在空间里。
“差不多了,该下山了。”他伸了个懒腰,踩着松软的落叶往回走。
山风吹过他汗湿的后背,带来一阵草木的清香。
季野深吸一口气,心想这山里的空气真***好闻,比末世那种混合着腐尸味和硫磺味的空气强了一万倍。
山脚下季野家,王大壮正和二柱、三牛满头大汗地垒炕。
看到季野从林子里走出来,王大壮的眼睛立刻瞪圆了——他看见了季野腰间那两只还在滴血的猎物。
“季兄弟你回来了!”王大壮扔下手里的泥抹子,三步并作两步迎上来,粗犷的脸上满是敬佩。
“嗯,打了一只鸡一只兔子,晚上加餐。”
“那感情好,我们这边还差一点就能弄完,等会儿你直接去我家,让你嫂子给你炖锅野鸡!”
他咽了口唾沫,目光在那只肥硕的野鸡上流连,“你是不知道,咱们村这年头,一年到头也见不了两次荤腥,你这一出手就是两只……”
季野笑着拍了拍王大壮的肩膀,心里却在盘算:等会儿去他家,要不要把空间里再拿几只猎物?这两样够吃吗?
王大壮这人实在,今天一天都在帮他干活。
不过转念一想,还是算了,一下子拿出太多肉反而惹人怀疑。
“那就麻烦王大哥了。”季野真诚地说,目光不由自主地又飘向身后那座云雾缭绕的山林,“明天下午我再去山里转转。”
他总觉得,这山里一定藏着什么了不得的东西,比他今天打到的这些猎物值钱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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