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阴司荒诞志

威艾屁中屁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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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编推荐小说《阴司荒诞志》,主角沈砚之周大山情绪饱满,该小说精彩片段非常火爆,一起看看这本小说吧:野史云:志者,记已往之事也。独南陉县志不然——它添的字,墨未干,人未死。南陉县志馆的夜,比棺材还静。馆是前朝的老屋,三进院,樟木柜一排一排靠墙立着,柜里睡着的全是纸。白日里还有抄书声、翻页声、裴公的咳嗽声,一入夜,就只剩更夫的梆子,隔一条街敲一下,敲得又慢又钝,像在数一口极深的井里还剩多少水。沈砚之值夜。他不爱值夜,可馆里正经的录事只有他一个。裴公年过古稀,天一擦黑就回后堂歇了;苏小炉那浑小子,棺...

来源:cd   主角: 沈砚之,周大山   更新: 2026-09-15 14:23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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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阴司荒诞志“威艾屁中屁”的作品之一,沈砚之周大山是书中的主要人物。全文精彩选节:野史云:志者,记已往之事也。独南陉县志不然——它添的字,墨未干,人未死。南陉县志馆的夜,比棺材还静。馆是前朝的老屋,三进院,樟木柜一排一排靠墙立着,柜里睡着的全是纸。白日里还有抄书声、翻页声、裴公的咳嗽声,一入夜,就只剩更夫的梆子,隔一条街敲一下,敲得又慢又钝,像在数一口极深的井里还剩多少水。沈砚之值夜。他不爱值夜,可馆里正经的录事只有他一个。裴公年过古稀,天一擦黑就回后堂歇了;苏小炉那浑小子,棺...

第15章

野史云:案卷会旧,血不会旧。
回到志馆,沈砚之没有睡。
他把县志摊在案上,一页一页往回翻,翻到十年前那一卷。
南陉是个小县,一年到头没几桩大案。十年前那一卷,厚得反常。
因为那一卷里,有一桩命案。
卷首一行大字:
某年秋,城南砖窑,货郎倪阿六被杀案。
往下是正文:
倪阿六,南陉人,年三十七,以贩针线为业。某月某日,与人约于城南砖窑交货,逾期未归。次日,家人寻至,见其死于窑内,头颅有伤,随身钱囊不见。经查,城南脚夫焦三有嫌,拘至,一讯而服。供称:是日与倪阿六争价,怒而以砖击其首,取其钱囊去。凶器石块,未随案呈缴。赃银已花用。判斩立决,某年冬伏法。
沈砚之把这一页读了两遍。
他取出副册,提笔,开始抄。抄到一半,笔停了。
三处不对。
第一处:凶器。
“凶器石块,未随案呈缴。”
他抄了四年县志,也翻过前朝的旧档。凡命案,凶器必随案呈缴,入库登记,编号造册,哪怕是一根绳子、一块砖,都要写清楚长几分、重几两。这三样一写,日后翻案才对得上。
未随案呈缴六个字,等于告诉后人:这件案子,从来就没有过物证。
第二处:赃银。
“赃银已花用。”
钱囊里多少钱?倪阿六是个货郎,一挑针线,一趟下来赚不了二两银子。卷宗里没写数目,只说花用。
不写数目,就没法追。追不了,就由着他说多少是多少。
第三处,也是最要紧的一处。
供词。
沈砚之把那几句又念了一遍:“是日与倪阿六争价,怒而以砖击其首,取其钱囊去。”
一共二十一个字。
他搁下笔,闭上眼,回想焦三今夜在堂上说的话。
焦三说,他是个脚夫。脚夫不识字。
卷宗末尾,有一行“供状人焦三”五个字,后头按着一个指印。那五个字写得端正,横平竖直,是练过帖的手。
一个不识字的脚夫,写不出这样的字。
而且——沈砚之翻开卷宗的骑缝处,找到指印那一栏。
小字注明:右手食指。
他把这行字抄下来,在旁边画了个圈。
第二夜,县衙大堂,四盏灯又点上了。
这一夜,程县令问得更细。
“焦三,本县问你:你惯用哪只手?”
沈砚之俯身去听。
“他说,左手。”
“左手?”
“他说他娘生他的时候难产,右手落了毛病,抬不起太重的东西。他扛货,都是左边肩膀,左手在前。”
沈砚之把这句转述完,自己心里咯噔了一下。
程县令也抬起了头。
“卷宗上写的是右手食指。”
“是。”
“那供状上的字呢?”
“他说他不识字。那五个字不是他写的,是有人握着他的手写的。”
大堂里静了半晌。
程县令忽然站起身,走到案前,把卷宗摊开,一页一页翻给堂下看。他是对着空气翻,可他翻得很认真,一页一页,都翻到了。
“焦三,本县再问你:案发那夜,你在何处?”
沈砚之听着,转述:
“他说,那夜他替城东米行的胡掌柜送货,送到三十里外的**坳。同行的还有两个人,一个姓赵,一个姓钱。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,走到城门口,被人叫住了。”
“被谁叫住?”
“他说,天黑,看不清脸。那人叫他名字,叫的是焦三,声音很熟。他说他应了。那人就说,有批货要搬,跟我来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他说,然后他就什么也不记得了。醒来的时候在牢里,一身是伤。有人问他,你是不是杀了城南的货郎。他说不是。他们就打他。”
沈砚之转述到这里停了一下,又补了一句:
“他说,他一共说了六回。前五回说的都是实话。”
程县令扶着案沿,站了很久。
“本县知道了。”他最后说。
他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纸,递给沈砚之
“这是当年的证人供词。”他说,“只有一个证人。城南更夫,姓孙。”
沈砚之接过来,就着灯看。
供词只有两行:
某夜三更,小的巡至砖窑,见一人自窑内出,神色慌张,借星光认得是城南脚夫焦三。
借星光认得。
沈砚之抬起头。
“县尊,十年前那一天,是初几?”
程县令翻了翻案上的历书。
“三十。”
三十。朔日。没有月亮,也没有星光可借。
沈砚之又翻县志的天时卷,翻到十年前那一页,手指顺着往下走,停住了。
那一夜记着四个字:
大雾,竟日。
他抬起头,看着程县令。
程县令看着他。
两个人在四盏灯底下,谁也没先开口。
最后是程县令先说话。
“沈录事,”他说,“你说,这案子当年是怎么结的?”
沈砚之想了一下。
“是有人要它这么结。”
程县令听完,没有说话。他把那张证人供词拿回去,折好,收进袖子里。
“这两条,”他说,“你可能查不动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活人,都还活着。”
第二天,沈砚之去查那个更夫。
城南更夫孙某,五年前就死了。死因是冬天夜巡掉进沟里,第二天早上才被人发现,冻得硬了。
沈砚之找到他儿子,如今在码头扛包。那人听了来意,把手里的绳子一扔。
“我爹死那年,县里来过两个人。”
“什么人?”
“不知道,穿着便服。”那人说,“他们问了我爹一句话:十年前砖窑那桩案子,你到底看清了没有。我爹说没看清。他们说,那就对了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然后他们给了我爹二两银子。”那人蹲下去,捡起绳子,“我爹拿那二两银子,买了半年的酒。喝到冬天,人就掉沟里了。”
他又去城东米行找胡掌柜。
胡掌柜是个圆脸的中年人,一听“焦三”两个字,脸就变了。
“我不认识。”
“十年前,您米行不是常雇他送货么?”
“米行雇的人多了去了。”胡掌柜把算盘一推,“十年前的事,谁记得清。”
“那天他送三十里外的**坳,同行的还有赵、钱二人。”
“没有这回事。”胡掌柜站起来往里屋走,走到门口又停住,背对着他说,“沈录事,我劝你一句。案子结了十年了。你翻它,对你没什么好处。”
“对胡掌柜也没好处?”
“我有什么好处坏处,”胡掌柜说,“我一家老小,还在这条街上做生意。”
回到志馆,裴公正在晒书。他把这两处查访说了。
老人把书一页一页地翻,翻了半天,才开口。
“你查的人,一个死了,一个不敢说。这不奇怪。”
“裴公知道为什么?”
“十年前南陉的知县,叫卢某。判了焦三的第二年,他就升了,升的是本府通判。”裴公说,“一个知县,判了一桩命案,破得又快又干净,上司自然喜欢。”
“升得快,是因为案子办得快。”
“对。”老人说,“案子办得越快,升得越快。谁会在升迁的路上,回头去看自己踩过什么?”
沈砚之把这些一句一句记下来。记完他抬起头:“裴公,这些事您早就知道?”
“我知道的,都是死的。”老人说,“南陉这三十年,判过的斩立决一共七桩。七桩里,有五桩的主审官后来都升了。”
“另外两桩呢?”
“另外两桩的主审官,一个病死了,一个调去了西北。”裴公把最后一本书翻过来,扣在竹席上,“升了的五个,如今都还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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